证券代码:300114 证券简称:中航电测 公告编号:2023-034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末总股本 590,760,499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比 例 计 算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公 司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17,582,084.97 元
÷590,760,499股*10=0.297617元,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0297617元,故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617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末总股本 590,760,499 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 年年度
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4,691,000 股后 586,069,49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7,582,084.97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至未来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及其他事项而发生变
化,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
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
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如下方案实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0,760,499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4,691,000股后的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公司10股现金分红金额=17,582,084.97元÷590,760,499
股*10=0.297617元,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0297617元,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617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大道166号
咨询联系人:陈 权
咨询电话: 029-61807799 传真: 029-6180702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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